一、认定原则
按照《厦门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管理规定(修订)》(厦大教〔2019〕60号),在原专业学习所取得的课程成绩及学分,由转入专业所在院系进行认定。其中:
(一)学分数、学习要求高于转入专业的课程,可以相抵、不必重修;
(二)学分数、学习要求低于转入专业的课程,不可以相抵。
(三)其余的可以认定为校选课载入学生的成绩单。
二、认定要求
《厦门大学本科生学分认定和转换管理办法》(厦大教〔2022〕23号)第九条:
学生转入新专业前修读的课程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学分认定和转换:
1.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应当按照转入年级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进行课程修读。
2.学生在原专业学习所取得的课程及学分,学生可提交转专业本科生学分转换申请,由授课单位根据本办法予以认定和转换,由学生所在学院记入成绩单。
3.学生应在转专业学籍变更后一个月内申请学分认定和转换。
三、认定流程
按照《厦门大学本科生学分认定和转换管理办法》(厦大教〔2022〕23号)
1. 学生填写《厦门大学转专业本科生学分转换申请表》
2. 原专业课(如英语专业课、数学类专业课)拟转换、认定为公共课学分的,学生应先交由授课单位进行审核通过后再交给转入学院审核、认定
3. 提交至学院办公室,教学秘书初审
4. 系分管领导审核、认定
5. 院分管领导审核、认定
四、补充说明
学生转入新专业前修读的课程,如与转入年级所在专业培养方案不相符,又未认定为通识教育课程的,按规定将作为任意选修课记入成绩单,具体成绩类型的变更,以后续学校通知和教务系统支持为准。学分认定相关要求和流程将以学校最新文件和通知进行更新。
厦门大学转专业本科生学分转换申请表
姓名 | | 学号 | | 学院 | |
专业 | | 原学院、专业 | |
交流时间 |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原专业所修课程成绩 | 申请免修的课程及学分 | 学院意见 |
序号 | 课程名称 | 课程类型 | 学分 | 成绩 | 课程名称 | 课程类型 | 学分 | 是否同意 转换学分 |
示例 | 微积分Ⅰ | 公共基本 | 6 | 85 | 微积分Ⅳ | 公共基本 | 2 | □是 □否 |
| ******* | 学科通修 | 3 | 80 | ******* | 通识教育 | 3 | □是 □否 |
| | | | | | | | □是 □否 |
| | | | | | | | □是 □否 |
| | | | | | | | □是 □否 |
| | | | | | | | □是 □否 |
| | | | | | | | □是 □否 |
| | | | | | | | □是 □否 |
申请人签名: 日期: |
授课单位 意见 | 分管教学领导签名: 日期: (学院/教学部公章) |
学生所在学院 意见 | 分管系主任签名: 日期: | 分管教学领导签名: 日期: (学院/教学部公章) |
说明: 1. 转专业学生需要转换学分的,应填写本申请表提交学院审核后方可进行转换、认定。 2. 原专业课(如英语专业课、数学类专业课)拟转换、认定为公共课学分的,学生应先交由授课单位进行审核通过后再交给转入学院审核、认定。 3. 其余课程拟转换、认定为相应课程类型学分的,由学生转入学院审核、认定。 4. 此表应交院(系)教学秘书存档。 5. 为保证学分转换的严肃性,认定转换的课程教务处保留进一步审核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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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转专业学生学分认定原则和流程-2021级.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