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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关于2023届毕业生学分自查和提交培养环节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8 浏览次数:

根据《厦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研究生必须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修满应修学分,完成必修培养环节,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达到毕业要求,方能准予毕业。为确保2023届研究生顺利毕业,现通知如下事项:

一、自查范围

2023届毕业研究生主要包括5年学制的2018级本直博研究生、4年学制的2019级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研究生)、3年学制的2020级硕士研究生以及其他年级的延期毕业、拟申请提前毕业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二、自查要求

1.请各位同学参照教务系统的个人培养方案进行学分自查。学分不足的研究生,应及时补选相关课程或完成缺失的培养环节。未按培养方案要求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培养环节的研究生,不能申请论文答辩。

说明:必修课多修的可以转为选修课学分,转换前后学分一致,不需要申请,审核时会自动审核

2.请各位同学提交培养环节材料给班级学习委员

1)如果系统已经有学分的培养环节材料不需要再次提交

2)《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报告表》提交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如果提交原件不返还,申请学位档案材料里面需要原件

3)需要用到的表格见附件

(4)教学实践(助教)环节如系统未录入学分,则需要提交《厦门大学课程教学助理岗位考核表》

(5)提交时间,只接受集中提交不接受单独提交

第一批:1120日之前;12月份录入学分

第二批:1220日之前;1月份录入学分


 培养环节用到的表格.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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