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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关于2023年度博士中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4 浏览次数:

我院关于2023年度博士中期考核的通知


我院2023年度博士中期考核拟于724-727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各系提前通知),烦请各位同学做好准备。

1.考核对象为2021级博士生和上一次中期考核不合格博士生、延期考核博士生(考核名单见附件1。请在腾讯文档填写是否参加中期考核: 附件1-2023年博士中期考核名单.xlsx

【腾讯文档】beat365官方网站2023年博士中期考核名单(导师信息如有出入,请表格中直接修改)

https://docs.qq.com/sheet/DTmpZTk1NdnFVT2ht?tab=BB08J2

有特殊原因(如公派出国等)需延迟进行中期考核的,需721日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延期进行,无特殊原因未参加中期考核的视为中期考核不合格。

2.博士生中期考核采取书面考查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书面考查的成绩比重占20%,面试的成绩比重占80%

书面考查采取提交科研进展报告的形式进行。博士生721前将科研进展报告(附件2)经主导师签署意见后将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到海韵办公楼C401或翔安南存钿楼A407老师;电子版发送至esepy@xmu.edu.cn

面试应包括学生汇报和答辩两个环节,其中每个学生的汇报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面试过程应有录音记录。

3.9月21日前,博士生提交《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附件3)、PPT报告等纸质材料。提交到翔安南存钿楼A407研究生秘书。由研究生秘书归入博士生学籍管理档案,并且录入中期考核学分。

4.中期考核结果处理方式

中期考核每组不合格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

1)第一次中期考核成绩评定为合格的博士生可进入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工作阶段。

2)第二次中期考核成绩评定为合格的博士生,须顺延推迟申请论文答辩。

3)两次中期考核成绩评定为不合格的博士生区分不同情况作如下处理:

A.经学生本人申请、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转为同一级学科之下的同一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生培养。

B.对明显缺乏科研能力、不宜继续攻读的,根据《厦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作退学处理。


 附件1-2023年博士中期考核名单.xlsx

 附件2-beat365官方网站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科研进展报告.docx

 附件3-厦门大学博士中期考核表(需附报告或ppt).doc




beat365官方网站

(国家示范性微我院)

202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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