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at365官方网站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厦门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对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和复试分数线
1. 目前招生计划见附件,原则上第一志愿考生按照1.3倍复试。
2. 待最终招生名额确定后公布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二、复试
1. 复试方式
(1)线下复试。复试地点为厦门市思明区曾厝垵西路厦门大学海韵园(最近公交站点为曾厝垵西路站),具体房间待确定复试时间后通知,请关注学院网站。
(2)进入校园,需刷身份证进行人脸识别进入。
2. 复试内容及权重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权重:第一志愿考生40%;调剂考生90%。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
(1)笔试(30%)。笔试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见附件。
(2)面试(70%)。考核内容包括:
①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28%)。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②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28%)。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③外语测试(14%)。含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方面。
④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与不合格)。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必要时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⑤对同等学力考生,除统一规定的复试内容之外,还需加试两门专业课。加试科目为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3小时。加试科目和参考书目见附件。
3. 复试安排(暂定,具体时间地点关注学院网站)
时间 | 事项 |
3月31日8:30 | 同等学力考生资格审查 |
3月31日9:00-12:00;14:30-17:30 |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
4月1日9:00-11:30 | 报到、资格审查 |
4月1日15:30-17:30 | 笔试 |
4月2日8:30-18:00 | 面试 |
4月5日 | 公布复试排名和拟录取名单 |
4月19日前 | 寄送体检报告 |
说明:
(1)笔试。考生凭本人的身份证、准考证在每场考试开考前20分钟开始进场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终考前15分钟内,考生不得上卫生间。
(2)面试。考生凭本人的身份证、准考证,提前40分钟进行签到、抽面试顺序。
4. 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报到时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诚信复试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模板见附件签字的地方需要手签,其他内容可以打印),该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没有工作单位,可以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填写、签字并盖章。
(3)往届考生提交毕业证书、 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说明:原件审核后返还、复印件学院留存。
(4)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说明:原件审核后返还、复印件学院留存。
(6)准考证。
(7)考生自述(模板见附件,签字的地方需要手签,其他内容可以打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8)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或本科结业)还需提供英语水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 6 门及以上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说明:原件审核后返还、复印件学院留存。
(9)《国家集成电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培养方式确认书》(模板见附件签字的地方需要手签),该表仅报名国家集成电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的学生提交。
注意: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5. 寄送材料
拟录取两周内顺丰快递寄送如下材料至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厦门大学翔安校区南存钿楼A407;王老师,电话:0592-2181859。
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前后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该项根据专业学习需要进行取舍)、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 2010〕2号)规定执行。
三、调剂
1. 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必须同时达到原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相对应的国家复试线和我校基本复试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说明:(140100)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专业在14开头门类内进行调剂;(070208)无线电物理专业在07开头门类内进行调剂;(080901)物理电子学、(080902)电路与系统、(080903)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080904)电磁场与微波技术、(0809Z2)光电工程、 (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085403)集成电路工程、(085408)光电信息工程、(085410)人工智能专业在08开头门类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说明:我院工学学术型硕士只接收考数学一和英语一的考生、理学学术型硕士只接收考英语一的考生。
(5)同等学力调剂考生需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较高水平论文或者第一完成人者获授权发明专利等重要科研成果。
2. 调剂专业和名额
待最终招生名额确定后在学院网站公布预计调剂名额,第一志愿考生完成拟录取后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最终调剂名额。
3. 调剂程序
(1)发布接收调剂通知,公布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
(2)调剂考生在系统开通12小时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和有关信息。
(3)我院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系统中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复试通知。
(4)考生按要求参加复试。
(5)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系统中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待录取通知。
(6)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规定操作或随意解除志愿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四、录取
1. 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 = 初试成绩 ÷5×60% + 复试成绩(百分制)×40%;调剂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 ÷5×10% + 复试成绩(百分制)×90%。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
2. 按顺序确定候补录取名单。根据考生总成绩的高低,将候补录取考生按先后顺序排列,并在备注中注明“候补1”、“候补2”、“候补3”…字样,以便在拟录取名单里的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争取到追加计划的情况下能按序补录。(注意:请考生自愿和慎重地持有候补录取资格。候补录取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可能出现候补但未录取的情况。因为考生选择等候候补录取名额而导致丧失调剂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同时,在候补录取过程中,如若排序靠前的候补考生已调剂至其它学校,我院跳过该生顺次进行候补录取。)
3. 不予录取情况。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4. 拟录取名单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批后最终确定。
五、监督
投诉举报电话:0592-2181859(学院电话),0592-2188888(学校招生与考试办公室电话)。
六、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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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示范性微我院)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