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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23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03-07 浏览次数:

beat365官方网站2023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我校对2023年台港澳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意见,我院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 总体要求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严格招生选拔标准,将招收和培养拥护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拥护国家和平统一的港澳台学生作为首要目标和任务,对考生外语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查,择优选拔。

二、 提交考核材料

考生在2023312日前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至esezs@xmu.edu.cn,邮件名为:姓名+2023年台港澳硕士研究生报名材料。

1. 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由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生成)。

2. 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地区考生提供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提供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 前一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若暂未获得相关证书,应提供应届在读证明。在境外取得学士学位或学历的考生,如报考点或我校有要求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 两名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信(模板见附件)。

5. 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教育成绩单(须加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6. 前一学习阶段的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初稿或概要)。

7. 外语水平能力证明。

8. 其他能证明自身外语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的学术成果(如专利、学术论文等)、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

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三、考试资格审核

学院按照本年度招生简章公布的报考条件(https://zs.xmu.edu.cn/info/1075/6474.htm),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者,终止考核程序。

四、专家组评审考核

学院选任3-5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的专任在职教师,围绕外语能力、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培养潜力、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等方面对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材料进行评审,并形成外语水平(满分值为100分)、专业能力(满分值为150分)和综合素质(满分值为150分)三部分具体成绩。

材料评审成绩的权重为总成绩的50%,初试评审(考核)成绩不合格者(总分低于240分),不予进入后续复试。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92-2181859

联系邮箱:esezs@x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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