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隶属于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厦门市政府依法设立的综合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科研研究机构,设有三个国家质检中心:国家半导体发光器件(LED)应用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场(厂)内机动车辆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和国家物流包装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福建),还建有省智能网联汽车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筹),福建省海洋信息感知与处理重点实验室,省级司法鉴定机构,厦门市食品包装材料安全评价及检测重点实验室,打造了防护用品、新能源电池、智能家居、石油产品、健身器材等十余个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成为福建省市场监管系统目前唯一一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现有实验室面积5万多平方米,实验场地面积超过15万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超4亿元。实验室认可(CNAS)能力达到895种产品,2727个标准,12135个项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能力达到1993种产品,4146个标准,26597个项目。检测能力范围覆盖食品及其相关产品、轻工产品、电子电器、照明器具、机械产品、新能源、机动车、油品、软件、物流包装等,为国家认监委指定照明产品、音视频设备、玩具和信息设备强制性认证(CCC)检测实验室。主导承担各级项目近130项,其中科技部项目4项、国家基金委项目2项、国家发改委项目1项、工信部项目1项,荣获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厦门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等荣誉10项,授权专利51项。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近170项,荣获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福建省标准贡献奖等荣誉14项。
目前,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已获批福建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竭诚欢迎国内外优秀博士,联合解决国家质量基础设施(NQI)前瞻性的技术问题,为质量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一、申请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风;
2.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3.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
4.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二、专业需求
电子信息类,物理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海洋科学类,材料类,机械类,仪器仪表类,能源动力类,通信信息类,电气自动化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海洋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工程力学类,生物工程类,光学工程类等与我院相关理工科专业。
三、研究方向
超高清显示、电子产品虚拟测试、光电产品可靠性、医疗器械仿真、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电动土方机械技术、高比能新能源电池质量与安全、新型包装材料应用、肉制品质量安全监控关键技术等。
四、培养方式
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与厦门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等联合培养。
五、工作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
六、薪酬福利
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确定工资,并依据厦门市相关政策,协助申请博士后补贴,在基地取得的学术成果享受我院科研奖励政策。
七、申请流程
1.将申请材料发送至287089391@qq.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厦门市质检院博士后-方向”,提交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含照片)、学位证书、发表论文目录、代表性论文、获奖证书及其他能反映个人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2-3位同行推荐人的推荐信;
2.材料初审合格者按基地管理流程进行评估;
3.评估通过者办理入职手续并报到。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先生,谢小姐
联系电话:0592-2699707,0592-2699757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170号质检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