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厦门大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
“深化大学习、提振精气神”专项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决策部署,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抓紧抓细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通知》和《中共厦门市委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厦门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开展“深化大学习、提振精气神”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校党委决定在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深化大学习、提振精气神”专项活动,进一步推动党建引领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学校事业发展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专项活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全力以赴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落地落实。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市委和市政府抓招商促发展、抓项目促后劲取得的显著成效,一系列战略决策符合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方向,契合厦门发展实际,必须坚持不懈抓下去。引导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厦门经济建设,对故意歪曲抹黑厦门形象的错误言论、肆意破坏厦门营商环境的行为要批驳斗争、善于发声亮剑。要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返校复学复课等各项工作,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和磨刀石,大力提振党员干部精气神,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新一轮发展格局中担当作为。
二、活动内容和安排
(一)活动时间
2020年5月9日至6月8日
(二)参加对象
全校党员
(三)学习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厦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关于干部担当作为提振干部精气神和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4月17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和在陕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给北京大学援鄂医疗队全体“90后”党员的回信内容。
2.党中央大政方针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和有关文件精神。中共厦门市委《关于充分发挥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作为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厦委〔2020〕21号)、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关于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进一步提振干部精气神的通知》(厦委办〔2020〕40号),以及市委市政府其他有关文件精神。
(四)活动安排
按照“以上率下、梯次跟进、扎实开展、确保实效”的原则,开展本次专项活动,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在统筹抓实抓细校园疫情防控、参加防控复产科技项目攻关、推动学校“双一流”建设中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
1.校党委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方式,开展1次专题学习研讨,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所在党支部学习活动,做好宣传、解疑释惑,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基层党委(党总支)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方式,开展1次专题学习研讨,深刻领会党中央对疫情防控形势和当前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深刻领会党中央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工作的重要部署要求。党委(党总支)委员要参加所在支部学习活动,指导所联系党支部开展专项活动,梯次跟进学习。
3.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1次“固定党日+”活动,组织党员以个人自学、线上线下会议、专题学习研讨等形式深化大学习,持续推动在职教工党员下沉一线、靠前服务,主动到社区报到,激励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立足岗位作贡献,把学习成果落实到干好本职工作、推动学校“双一流”建设上。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基层党支部和广大党员要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各级党组织要根据通知要求制定学习计划,精心组织,深化学习,确保活动有序推进、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突出问题导向
本次专项活动要聚焦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思想认识模糊、发展信心不足、精气神不振、争先进位意识不强、对错误言论不敢发声等问题和现象,通过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信心,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整治,采取自身找、互相提等方式,认真查摆问题,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活动不虚、不空、不偏,切实取得实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
基层党委(党总支)要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充分运用单位网站、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平台,大力宣传担当尽责、攻坚突破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本单位开展专项活动的工作经验,并将相关素材报送校党委宣传部。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形成本单位开展专项活动情况报告,于6月12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校党委组织部/党建办邮箱(zzb@xmu.edu.cn)。
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