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级奖学金
(一)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1个推荐名额)
各单位可分别申报1名研究生作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学校将从各单位报送的候选人中差额评定1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奖励金额1万元),其余学院落选的候选人不再参评本次其他校级奖学金。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差额评定的这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将作为我校2021年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报送宝钢教育基金会,由基金会在全国范围内差额评审,最终确定其是否获得特等奖,如若该生获得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则奖励金额增加至2万元。
(二)航天科技集团CASC公益奖学金三等(1个名额)
(三)华为奖学金3个名额,面向二年级硕士生。
二、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 |
|
|
博士 |
学术型硕士 |
全日制 专业学位硕士 |
|
|
|
4 |
3 |
7 |
|
三、注意事项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即本次校级奖学金项目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项目不能同时兼得。获得过本次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如若参评2022年校庆期间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二)研究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即获得2021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但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不能参评除三大奖以外的2022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获得过本次校级奖学金的学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三)确保申报学生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学术造假或者学术成果重复利用的行为,取消该生本年度的评奖资格。
四、提交材料时间及要求
请申请的同学注意流程:
第一,21日必须完成个人研究生系统填写及导师审核,请跟导师及时联系。
第二,导师审核后,22日教学秘书审核,教学秘书审核需要证明材料,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发到esepy@xmu.edu.cn,邮件命名和证明材料要严格按照之前发的“2021年9月奖学金申请科研成果审核要求”文件,请各位认真解读,按照要求发送。
教学秘书22日系统审核完毕,大家才能打印出科研情况汇总表。
第三,提交给团委的材料
9月23日上午12点之前递交好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电子版发送至:cestyjs@xmu.edu.cn,发送邮件和个人表格材料请严格按照“申请奖项_系别_年级_学历层次_姓名”命名,硕士注明学硕、专硕。
纸质版材料:思明校区学生2021年9月23日10点-12点递交至学生公寓海韵10,兼职辅导员吴彬(联系方式18850177356);翔安校区学生递交至南村钿楼A403,辅导员徐老师。
为不影响整个评审进度,在23日上午截止之前提交所有参评资料,逾期恕不再收补交材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个别学生如在23日上午之前有些科研成果确实已获取,但未能按照“2021年9月奖学金申请科研成果审核要求”提供,可先提交其他可证明材料,但在学院评审之前还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该科研成果无法纳入本次奖学金科研分核算。
各项奖学金申请要求及申请表请在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中下载:
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7701.htm
(一)校级奖学金
1、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奖学金所需材料:
(1)《厦门大学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研究生)汇总表》(电子版)
(2)《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电子版和纸质版都需要)
(3)相关证明材料(只需提交纸质材料,见第五大点)
(4)本人2寸彩色免冠标准照片(3张,可先准备,确定获奖后交至学院)
2、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CASC公益奖学金
(1)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CASC公益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都需要)
(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
(3)相关证明材料(只需提交纸质材料,见第五大点)
3、华为奖学金
(1)校级奖学金申请表
(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
(3)相关证明材料(只需提交纸质材料,见第五大点)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电子版提交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2021-2022学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博士);
(3)《2021-2022学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硕士);
2、纸质版提交材料
(1)《承诺书》(只需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2)按照规范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表格为一页,相关事迹证明材料注意事项详见评奖通知文件中的附件的相关说明。
(3)相关证明材料(只需提交纸质材料,见第第五大点)
五、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
(1)学习成绩登记表和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一式一份,待确定获选后再统一找研究生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
(3)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4)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5)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6)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7)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8)科研成果复印件:
①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但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参照人事处公布的最新版本。
④研究生理工、管理类JCR分区参照“JCR期刊目录(最新版)”(可登陆http://www.fenqubiao.com/查询);
⑤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请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通过审核,在系统中打印出《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