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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0 浏览次数:

为做好2019-2020学年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beat365官方网站全日制学生9月26日前厦门大学学生事务大http://service.xmu.edu.cn/登录系统填报困难认定申请,并提交纸质版申请表。

二、学生申请流程

1.学生自主线上申请

所有申请认定的新老生(含本、研)9月26日前均需通过学生工作平台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线上将系统中申请页面填写完整后提交,每人只须提交一次

2.学生提交纸质《申请表》,由学院统一保管

学生线上申请后,9月27日前请将《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版(本科生由各班生活委员交给自律会,研究生直接交给辅导员)提交至行政楼C座415刘锦锗老师。学生提交的《申请表》是作为学生在校期间申请认定和获取资助的重要依据,学校将随时抽查相关申请材料的保管情况。

三、评议小组审核

9月30号前,各单位以年级(或专业、班级)为单位,成立以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评议工作须在辅导员或班主任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评议小组要逐一审核学生的《困难认定申请表》,从家庭基本情况、在校消费情况两个主要方面,以食堂消费情况和是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因素为参考,客观、公正地对相关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作出评价。评议小组组长在学生《困难认定申请表》的“认定原因”一栏中写明认定理由,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家庭基本情况、在校消费情况,“班级民主评议”一栏写明认定意见。初步评议结果报所在单位学生工作组进行审核。

自今年开始,《申请表》无需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核实、盖章,均以学生自我承诺为主,请各单位做好诚信教育,指导学生如实提供信息,学校将在假期通过家访核实家庭情况。

 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2019 年修订).pdf

 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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