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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8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19-2020年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学校将于近期评选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工作,现将我院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及名额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9)、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23)

国家奖学金指标数根据各单位学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国家励志奖学金指标数根据各单位学生人数比例及困难学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

2、校级奖学金

本次学校分配给我院的校级奖学金名额为:光华奖学金二等1名(2500元/名);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推荐名额1名10000元/名,全校差额评选)。

3、唐立新优秀学生奖学金

本次学校分配给我院的唐立新优秀学生奖学金10000元/名)推荐名额为3名。(唐立新奖学金可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同时兼得,全校差额评选)。

二、参评对象

beat365官方网站普通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三、参评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参评前三个学期(即2018-2019学年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完成至少8个小时的志愿服务;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且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和全校性选修课)全部合格;

6、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其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可适当放宽至30%。具体见附件1:《厦门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厦大学〔2013〕59 号)。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参评前三个学期(即2018-2019学年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完成至少8个小时的志愿服务;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且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需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三)校级奖学金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4、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参评前三个学期(即2018-2019学年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完成至少8个小时的志愿服务。

5、参评嘉庚、本栋、亚南奖学金的学生,在学期间的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

6、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不含专项奖学金)的学生,评审年度的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20%;

7、详见附件2:(厦大学〔2011〕42号)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

注: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参照附件3:(厦大学〔2008〕39号)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2015年9月修订)厦门大学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评审办法。

(四)唐立新优秀学生奖学金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模范履行公民义务;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无学术不端行为;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6.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7.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参评前三个学期(即2018-2019学年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完成至少8个小时的志愿服务。

8、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4:(2019年9月制定)厦门大学唐立新奖学金评审办法.doc

四、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即本次校级奖学金项目与本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项目不能同时兼得;

2.本科生获校级奖学金未满一年的,除可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外,不得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即获得2019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可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除三大奖以外的2020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

3.本次校级奖学金项目与2019年的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

五、评选程序及材料提交

1、本次奖学金由学生自愿申请报名。

2、申报奖学金的学生事迹材料须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

班级民主评议的原则:

(1)参加评议的人数必须达到班级总人数的2/3;

(2)实际参加评议人数的1/2同意推荐的申报对象方可参评校级奖学金。

3、材料提交要求

(1)申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请于9月21日10:00前将

《厦门大学申报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表》(以班级为单位每班一份)(附件5)、《beat365官方网站本科生综合素质个人评定表》(附件7、具体填写方法见附件1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8)、《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9)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班级为单位由学习委员提交给学生会学术部。2016级、2017级评奖材料提交给李震文,联系方式:18150388921,邮箱:1148053108@qq.com。2018级评奖材料提交给何梦洁,联系方式:15395925139,邮箱:1747617702@qq.com。

(2)申报“光华奖学金”的学生请于9月21日10:00之前,将

《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以班级为单位每班一份)(附件6)、《beat365官方网站本科生综合素质个人评定表》 (附件7,具体填写方法见附件13)、《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附件10)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班级为单位由学习委员提交给学生会学术部。2016级、2017级评奖材料提交给李震文,联系方式:18150388921,邮箱:1148053108@qq.com。2018级评奖材料提交给何梦洁,联系方式:15395925139,邮箱:1747617702@qq.com。

(3)申报“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的学生请于9月21日10:00之前将

《本科生宝钢教育基金港澳台学生申请表》(附件10)、《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报汇总表》(附件11)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班级为单位由学习委员提交给学生会学术部。2016级、2017级评奖材料提交给李震文,联系方式:18150388921,邮箱:1148053108@qq.com。2018级评奖材料提交给何梦洁,联系方式:15395925139,邮箱:1747617702@qq.com。

(4)申报“唐立新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请于9月21日10:00前将

《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以班级为单位每班一份)(附件6)、《beat365官方网站本科生综合素质个人评定表》 (附件7,具体填写方法见附件13)、《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5)、《唐立新奖学金汇总表》(附件16)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班级为单位由学习委员提交给学生会学术部。2016级、2017级评奖材料提交给李震文,联系方式:18150388921,邮箱:1148053108@qq.com。2018级评奖材料提交给何梦洁,联系方式:15395925139,邮箱:1747617702@qq.com

注:以上所有奖项的相关证明材料中都必须含校志愿服务管理系统中的工时截图。

4、学院学生会学术部根据学校和学院相关奖学金评定办法(附件13),对学生的奖学金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计分排序。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将根据相关评选办法以及申报材料,确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的推荐人选,并于学院网站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学校奖学金评奖委员会。

5、上学年学业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位于前30%的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还需提交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详细证明材料。学术类或发明类证明材料需通过专家鉴定,并且所有证明材料需经过学院审查,学院需对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出具审查通过证明,确认学生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并加盖学院公章。

六、注意事项

1、为不影响整个学院评奖进度,请各位同学、各系团总支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2、各位同学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造假行为,取消该生本年度的所有评奖资格。

 附件包1(各类奖学金评审办法、申请表、汇总表).zip

 附件包2:各年级成绩.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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