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及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一、校级奖学金及名额
(一)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1个推荐名额)
各单位可分别申报1名研究生作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学校将从各单位报送的候选人中差额评定1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奖励金额1万元),其余学院落选的候选人不再参评本次其他校级奖学金。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差额评定的这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将作为我校2019年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报送宝钢教育基金会,由基金会在全国范围内差额评审,最终确定其是否获得特等奖,如若该生获得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则奖励金额增加至2万元。
(二)光华奖学金(1个名额,面向学硕硕士,金额5000元)
光华奖学金少数民族研究生优先,其他参照学校校级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三)航天科技集团CASC公益奖学金(2个名额,一个博士,一个专硕)
(四)唐立新奖学金推荐名额(3个推荐名额)
唐立新奖学金是由唐立新先生于2019年在我校捐资设立。面向本科生、研究生评选,该奖学金采用终身制,学生一旦获奖,无需再次申请,无论何时在何处攻读学位,均可获得每年1万元人民币的奖学金支持,直至完成学位(最高至博士毕业)。该奖学金实行差额评定,全校评选60名,与国家奖学金、校级奖学金、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等项目可兼得。具体详见《唐立新奖学金评奖办法》。
二、国家奖学金
(一)参评对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参评的主体为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科研潜力突出的一年级新生也可以申请参评,不包括在职生、港澳台研究生和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每位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且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二)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
4、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课程;
5、科研能力显著,有突出的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必须在学制培养期限内取得,必须以厦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三)名额(各系名额尚未分配,待学院评审委员会确定)
国家奖学金 |
博士 |
硕士 |
全日制专业学位 |
2 |
4 |
7 |
三、注意事项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即本次校级奖学金项目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项目不能同时兼得。获得过本次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如若参评2020年校庆期间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二)研究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即获得2019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但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能参评除三大奖以外的2020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获得过本次校级奖学金的学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三)各单位要确保申报学生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学术造假或者学术成果重复利用的行为,取消该生本年度的评奖资格。
四、提交材料要求-请要申请的同学于9月19日上午11:30之前递交好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电子版发送至:cestyjs@xmu.edu.cn,发送邮件和个人表格材料都要标注自己的名字。
纸质版材料:递交至海韵园行政楼c座415,徐老师。
(一)校级奖学金
1、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奖学金所需材料:
(1)《厦门大学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研究生)汇总表》电子版;
(2)《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电子版和纸质版都需要;
(3)相关证明材料(只需提交纸质材料,见第五大点)
(4)本人2寸彩色免冠标准照片(可先准备,待确定后交至学院)
2、光华奖学金材料:(按照普通校级奖学金申请)
(1)《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
(3)相关证明材料(只需提交纸质材料,见第五大点)
3、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CASC公益奖学金
(1)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CASC公益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都需要)
(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
(3)相关证明材料(只需提交纸质材料,见第五大点)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电子版提交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2018-2019学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一式一份);
(3)《2018-2019学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一式一份);
纸质版提交材料
(1)《承诺书》((只需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
按照规范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表格为一页,相关事迹证明材料注意事项详见评奖通知文件中的附件6的相关说明。
(3)相关证明材料(只需提交纸质材料,见第五大点)
(三)唐立新奖学金
1、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都需要)
2、唐立新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即可)
3、相关证明材料(只需提交纸质材料,见最后要求)
五、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
(1)学习成绩登记表和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一式一份,需经研究生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
(3)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4)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5)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6)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7)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8)科研成果复印件:
①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但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参照人事处公布的最新版本。
④研究生理工、管理类JCR分区参照“JCR期刊目录(最新版)”(可登陆http://www.fenqubiao.com/查询);
⑤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请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通过审核,在系统中打印出《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
附件3.厦门大学2018-2019学年各类奖学金评审办法.rar 附件6:审批表、汇总表、申请表、备案表、填写规范、说明等.rar 学校名额.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