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关于2017级本科生创新学分申请认定的公示(新增)
根据《厦门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办法(试行)》(教大教[2015]33号),经学生本人申报、指导老师审核、学院审核,学院2017级本科生创新学分新增申请认定12项(含2016级3项,2015级3项)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创新学分最终认定情况以教务处审核结果为准。
公示时间为6月18日至6月21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学院陈艺慧老师反映。
邮箱:82272275@qq.com
附件: 新增创新学分公示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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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