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关于2017级本科生创新学分申请认定的公示
根据《厦门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办法(试行)》(教大教[2015]33号),经学生本人申报、指导老师审核、学院审核,学院2017级本科生创新学分申请拟认定542项(含2016级1项),创新学分冲抵校选课学分12项,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创新学分最终认定情况以教务处审核结果为准。
公示时间为5月25日至5月27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学院陈艺慧老师反映。
邮箱:82272275@qq.com
附件:
1. 我院2017级创新学分获得情况.xls
2. 毕业班学生创新学分冲抵校选课学分申请审核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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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