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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通知(大陆地区)
发布时间:2024-03-18 浏览次数:

beat365官方网站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通知(大陆地区)


一、复试时间地点

1.时间

时间

事项

32414:30-15:30

考生报到、资格审查

32416:00-17:00

笔试

3259:30开始

面试

2.地点

招生单位

资格审核报到
笔试地点

面试地点

面试候考室

电子工程系

学武楼1号楼)C107

文宣楼A204-1

文宣楼A401

电子科学系

学武楼(1号楼)C103

学武楼(1号楼)B508
学武楼(1号楼)B510

学武楼(1号楼)B410

微电子与集成电路系

学武楼(1号楼)A107

文宣楼A204-4
文宣楼A203

文宣楼A401

电磁声学研究院

学武楼(1号楼)C105

文宣楼A204-2

文宣楼A401

国家集成电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

学武楼(1号楼)A102

文宣楼A204-3

文宣楼A401

3. 说明

1)复试地点为厦门大学翔安校区进入校园,需刷身份证进行人脸识别进入。

2)笔试。考生凭本人的身份证在考试开考前20分钟开始进场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终考前15分钟内,考生不得上卫生间。

3面试。考生凭本人的身份证,提前20分钟到候考室进行签到。

、考核前资格复审

考生考核时须将以下材料提交各院系接受检查:

1. 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网页:https://zs.xmu.edu.cn下载;此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2.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境外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原件);

3. 硕士期间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4. 外语水平证书原件;

5. 身份证原件

、考核内容及形式

1. 考核主要内容:

1)外语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听力、口语、阅读、写作能力。

2)综合素质考核:重点考察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的目的、科研兴趣和态度,科研工作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

3)专业素质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学院将组织相关老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必要时采取函调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3. 考核主要形式

考核以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笔试部分:学院统一组织英语笔试,主要考察考生英语阅读和写作能力(笔试过程全程录像);

2)面试部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学习动机、科研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考核学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和专业外语水平等,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个人品性、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考生以PPT报告时间15分钟。每个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且指派专门的秘书做录音、笔录、录像等。主要内容包括:

知识背景:本科、硕士阶段学习成绩、知识结构等;

科研能力:科研工作、论文发表、获奖等情况、科研潜力;

外语水平: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水平;

综合能力:政治思想、创新、表达、合作精神、身体心理状况、特长、专家推荐意见等;

3)专家组综合评价:专家组根据考生分专业测试以及面试考核结果,也可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判断其从事科研的能力和培养前途,并给出书面的综合评价。

4. 最终考核结果按专业知识(权重40%)、外语水平(权重30%,其中笔试部分占15%、面试口试部分占15%)和综合素质(权重30%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百分制)。

、录取

1. 学院要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拟录取考生的材料审核、考核成绩至少要达到60分。拟录取结果可在学院网站或者厦门大学招生网查询,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寄出。

2.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考核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经审核鉴定为学术不端者。

体检

拟录取两周内顺丰快递寄送体检报告单至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厦门大学翔安校区南存钿楼A407;王老师,电话:0592-2181859

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前后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该项根据专业学习需要进行取舍)、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 20102号)规定执行。

 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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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示范性微我院)

2024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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