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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本科生)
发布时间:2024-09-13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项奖学金名额分配指标

中国银行奖学金,2名,3000元/名

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差额评选),1名,10000元/名

各项奖学金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见附件1和附件2。

二、各类奖项参评条件及报送要求

(一)中国银行奖学金

1.参评条件

(1)仅面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本科生。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3)学习成绩优秀,参评年度成绩在同年级本专业前15%;

(4)在评奖当年未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

(5)德、智、体全面优良。

详见附件3。

2.需提交材料:

(1)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见附件6)

(2)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电子版,见附件6)

(3)beat365官方网站综合素质测评个人评定表(见附件7)

(4)相关证明材料

(5)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以班级为单位,要求各班班长/学委汇总为一份)(见附件6)

压缩包命名方式:校奖+年级+专业+姓名

3.电子版材料提交时间:9月16日中午12点截止;

4.以上材料请以专业为单位发送至:1620955257@qq.com

(二)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

1.参评条件

(1)仅面向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台本科生。新生均不参评。

(2)认同一个中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身心健康、乐观进取,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详见附件3。

2.需提交材料:

(1)本科生宝钢教育基金港澳台学生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见附件6),申请表中需要填写加分内容,具体加分规则参考《厦门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见附件3)

(2)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纸质版)

(3)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报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6)

材料命名方式:港澳台奖学金+年级+专业+姓名

3.电子版材料提交时间:9月16日中午12点截止;

4.以上材料请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1620955257@qq.com

四、各类奖学金兼得问题说明

除嘉庚、本栋、亚南奖学金外,校级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其他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即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除三大奖以外的2025年校庆期间奖学金,且与同期评选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

五、评选程序

本次奖学金由学生自愿申请报名

提交相关材料,班级进行民主评议,学术部进行计分

结果公示

六、其他说明

为不影响学院评奖进度,请各位同学、各班级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各位同学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造假行为,取消该生本年度的所有评奖资格。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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